16日
2022年12月

欧盟(EU)2019/1021法规再增全氟化合物(PFCAs)等多种限制

2022年11月23日,欧盟在官方公报上发布(EU)2022/2400法规,修订了(EU)2019/1021法规《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》附件IV和V。本法规自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之日起第20天生效。

本次修订增加了附件IV中物质种类及限制条件,修订了四类物质的浓度限值;修订了附件中V第二部分,包括物质的名称及相应的限制条件。

具体修订内容包括:

​1、附件IV增加以下四类物质及相应限制:

​• 五氯苯酚及其盐类和酯类;

​• ​三氯杀螨醇;

​• 全氟辛酸(PFOA)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;

​• ​全氟己烷磺酸(PFHxS)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。

 

​2、附件IV修订以下物质的浓度限值:

​• 四溴二苯醚,五溴二苯醚,六溴二苯醚,七溴二苯醚和十溴二苯醚的浓度总和;

​​​• C10-C13氯代烃(短链氯化石蜡);

​​​• 多氯二苯并对二恶英和二苯并呋喃(PCDD/PCDF);

​​​• 六溴环十二烷。​

 

​3、附件V第二部分第二段:

​•“2000/532/EC决议中分类的废物”中增加目录名单;

​• ​表格“附件IV所列物质的最大浓度限值”第二栏浓度总和中分别增加类二恶英多氯联苯和十溴二苯醚物质;

​• 在“毒杀芬限量值”后增加五氯苯酚及其盐类和酯类、三氯杀螨醇、全氟辛酸(PFOA)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、全氟己烷磺酸(PFHxS)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,及以上这些物质相应的浓度限值;

 

​4、附件V第二部分第三段:增加多氯联苯及其浓度限值,并修订毒性当量因子。

 

​5、法规(EU)2019/1021附件IV和V中的拟议浓度限值采用(EC)No 850/2004法规附件IV和V确定浓度限值的方法。

​DPTC建议:

现阶段对于全氟化合物重视度越来越高,且在国内外的自然环境、食品及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中PFCAs均有检出,污染可能来自于食品基质,也可能通过原材料污染、食品包装或不同加工工艺而引入。

在此,DPTC提醒各相关方密切关注全氟化合物的相关法律法规,确保生产过程合规合法,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。

​修订详情查看原文链接:

https://eur-lex.europa.eu/legal-content/EN/TXT/?uri=uriserv%3AOJ.L_.2022.317.01.0024.01.ENG&toc=OJ%3AL%3A2022%3A317%3ATOC

​联系我们:

DPTC-FCM实验室一直致力于食品接触材料合规检测、安全评估、风险控制研究。目前已实现了51种全氟化合物的高精度检测,PFOA检出限最低可达1ppb。若您有任何需要,欢迎联系我们。

​联系方式

杨易君 13815023776

 

 

内容来源:国家食品接触材料检测重点实验室(常州DPTC-FCM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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