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3日
2025年06月

欧盟更新REACH法规中微塑料要求

2025年6月6日,欧盟官方公报发布勘误表Corrigenda2025/90479,删除了欧盟REACH法规附录XVII第78项合成的聚合物微粒(俗称微塑料,SPM)中多处提到的“as substances(作为物质)”的描述,并修订了SPM供应商应需提供信息的语法错误。修改后当前的微塑料限令内容如下:

微塑料指导文件

2025年3月,欧盟委员会技术服务部发布了一份关于该限令的实施指导文件。

· 微塑料限制旨在应对有意使用SPM带来的风险。若SPM是无意中存在的(例如,塑料包装或较大的塑料/聚合物物体的破裂产生),则该限制不适用。

· 连续覆盖固体聚合物涂层的颗粒视为SPM,即使固体聚合物占该颗粒重量小于1%。

· 限于当前的技术手段,微塑料限值的执法尺寸下限定为临时性的0.1 µm(纤维状颗粒为0.3 µm)。但在随之的技术发展之后,未来有可能会降低执法尺寸下限。

· 强调豁免条款5(b)和5(c)中的“永久性”前提条件。若要应用该项豁免,聚合物的状态改变应是永久性的,直至产品被处置。

· 强调豁免5(a)中有关“使用和处置说明”条件。其应该切实可行,并在消费者和专业用户的实际能力范围内。若只能通过复杂/严格的说明,才能防止SPM的释放,使得目标用户无法在实践中执行,则不能应用该豁免。

· 如果含有聚合物颗粒的测试材料符合可降解标准,则可以认为相同化学成分的其他较小聚合物颗粒也符合合格标准,而无需重复测试。

微塑料相关产品召回案例

第一例被下架的消费品 – 儿童指甲和纹身套装,涉及三款产品,产品套装中包含了指甲油、修甲工具、记号笔、贴纸、绘画模板、皮肤彩笔和闪粉粉剂。

根据【欧洲绿色协议】和新的【循环经济行动计划】的行动计划,欧盟委员会致力于严控微塑料污染。在零污染行动计划中,欧盟委员会设定了到2030年将微塑料污染减少30%的目标,欧盟委员会正在致力于减少来自不同来源的微塑料污染:塑料废物和垃圾、意外和无意释放(例如塑料颗粒丢失、轮胎降解或衣服释放)以及产品中的人为使用。

面临着日益繁复的REACH法规限制,企业面临的管控要求越来越多,无疑也提高了我国企业的竞争门槛与风险,需要相关企业积极应对,及时关注输欧产品是否符合管控要求,以便从容应对法规变化。
 

内容来源:必维生命科学与可持续发展服务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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